各县区经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
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创服函〔2020〕69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方向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发展能力两个类别(各类别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按照要求,分类组织项目编制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http://202.61.89.178:1088),填写提交项目基本信息,并于2020年11月18日前完成入库工作。为强化项目入库工作,申报主体须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开展,没有入库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符合入库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注册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http://202.61.89.178:1088)选择相关项目申报类别,于2020年11月23日前填报项目资金相关申请资料。
(三)各县区经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要按照申报指南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交书面审核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扩权县经信局需对本扩权县项目进行网上推荐点击。经各县区经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审核后行文连同企业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于2020年11月23前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资金。以前年度获得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申请新的项目。
(二)资料要求
1.各类别项目具体资料请在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上下载。企业(单位)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材料不全或不规范及未在指定时间完成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网上申报资料必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2.网上申报资料所提供的图像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有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图像电子文档均采用JPG格式,图片大小建议1200×800,多页图像文件采用word文档插图,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M,图像清晰,不允许旋转90°或倒置。
3.具体资料按照各类别申报指南要求准备。
(三)时间要求
企业入库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各县区经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提交纸质资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绩效要求
中小企业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应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填写相应《项目绩效目标表》。各县区经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于2021年6月底前开展绩效自评,向社会公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对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管理要求
各县区经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及各专项指南要求,公开组织项目入库和项目申报,加快工作进度,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协调处理解决申报中的问题,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对2020年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总体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一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科
联 系 人:杨燕菱
联系电话:0839-3261717
电子邮箱:515423729@qq.com
(二)廉政信息反馈电话及邮箱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联 系 人:赵瀚洋
联系电话:0839-3269786
电子邮箱:279257599@qq.com
(三)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技术服务电话:028-85353521、028-83356150
QQ群:937350968
附件:1.广元市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申报指南
2.广元市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提升发展能力类)申报指南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7日附件: | |
附件1广元市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申报指南.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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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元市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提升发展能力类)申报指南.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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