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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推行文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日期: 2021-04-02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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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广元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推行文明祭扫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广元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定点集中祭祀焚烧规定,香蜡纸币和鞭炮一律集中在防火区外的焚烧池内燃放,做到人走火灭,确保安全。

二、大力倡导以鲜花祭扫、挂青哀思、植树缅怀、踏青遥祭和家庭追思会等形式缅怀先人、先烈、先贤,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方式转移到精神传承的纪念方式。全市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简化祭祀活动,引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三、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开展集中坟场墓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群众祭祀管理,集中焚烧池要安排专人值守,重点路口要设卡检查登记,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者,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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