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经信党发〔2020〕2号
中共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赵莉、聂萌烊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广组干复〔2020〕23号),决定:
赵 莉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聂萌烊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任职时间从2020年1月起计算。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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