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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元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18-09-03 来源: 本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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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元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120号)和《关于印发广元市2018年“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广府办函2018〕24号)精神,深化“双随机”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要求,创新工业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抽取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滥、多层多头重复执法问题,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18年6月、10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工业节能、无线电管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市工商局:负责企业登记事项及商标、特殊标志行为的检查。

(三)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实施、计量实施的监督检查。

(四)市国税局:负责税务检查。

(五)市地税局:负责税务检查。

(六)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生产安全实施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将名录库内的企业按自然序列号进行排序,依据抽取比例和数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将检查人员名录库内的人员按自然序号进行排序,依据抽取比例和数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人员名单,成立检查组。抽查企业名单、检查组成员及检查事项清单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公布。

(二)检查实施。检查组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2人以上执法证件,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现场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见证。检查组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结果汇总和信息公开。检查组应及时将随机抽查企业的检查材料进行汇总,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主要问题、责令改正结果等,形成《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对企业在整改期内拒绝整改或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大部署,2018年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5部门配合。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程序,健全档案。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开展广泛宣传,为随机抽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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