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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广元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药储备管理,根据《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原《广元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超过有效期)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元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意见反馈方式:侯洁,18780948182;邮箱:1286067874@qq.com。


附件:广元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6日

反馈情况:
  一、征求意见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药储备管理,根据《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原《广元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超过有效期)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元市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7个工作日),现已截止。
  二、意见建议征集结果
  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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