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同意四川中经天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苍红军城服务区南加油站及北加油办理确认函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同意四川中经天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苍红军城服务区南加油站及北加油的确认函》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书面意见等方式实名反映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与油气管理科;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两桥街28号;
电话:0839—3268561;
电子邮箱:2298588347@qq.com。
附件:关于同意四川中经天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苍红军城服务区南加油站及北加油的确认函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同意四川中经天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苍红军城服务区南加油站及北加油的确认函
旺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四川中经天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苍红军城服务区南加油站及北加油站确认函的请示》(旺经信科〔2026〕1号)收悉。经审查,拟建设的四川中经天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旺苍红军城服务区南加油站和北加油站,拟建对站址分别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长滩村6组87号和86号,道路等级都为城区。该对加油站符合《广元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编号分别为HP14、HP13)。拟建该对加油站业主四川中经天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两宗土地使用权,分别为川〔2024〕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38477、0038478号。
请你局督促业主单位依据本确认函依法向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建设周期3年(自本文发文之日起)。
在该对加油站建成投入经营前,经相关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按照《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将验收材料及申报文件报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窗口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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